| 豐銀行慈善基金教練級別評定計劃

教練級別評定計劃主要分為三個級別,旨在培訓本港教練並予以評級。第一級別的課程已於一九九一年七月開辦,第二及第三級別課程則分別於一九九二年一月及一九九四年一月舉辦。各級課程均包括四部分
(甲、乙、丙及丁部)。甲部是運動通論課程,由教練培訓部負責執行;乙、丙及丁部則包括運動專項理論及實習,由體院資助各體育總會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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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部 -
運動通論課程(由教練培訓部負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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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部 -
運動專項理論課程 (由香港體育學院資助各體育總會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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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部 -
運動專項技術課程 (由香港體育學院資助各體育總會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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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部 -
運動專項實習課程 (由香港體育學院資助各體育總會主辦)
所有運動通論課程均以粵語授課,英文班則因應需要而開辦。
運動通論(甲部)課程大綱 (由2006年4月1日起生效)
| 學科 |
上課時數 |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 運動科學 |
15 |
20 |
26 |
| 1. 體適能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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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運動生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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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運動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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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運動生物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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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運動營養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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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肌能控制與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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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運動選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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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教練 |
6 |
7 |
7 |
| 8. 訓練計劃編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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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教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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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傷殘及弱智人士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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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練管理 |
2 |
2 |
4 |
| 11. 教練管理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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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教練之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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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醫學 |
4 |
4 |
8 |
| 13. 運動創傷的預防及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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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運動與違禁葯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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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時數 |
27 |
33 |
45 |
運動通論課程(甲部)之推行模式及課程收費 (由2006年4月1日起生效)
| 認可級別 |
時數 |
課程收費 |
| 第一級 |
27 |
港幣$900 |
| 第二級 |
33 |
港幣$1,300 |
| 第三級 |
45 |
港幣$2,100 |
* 所有運動專項課程(乙至丁部)之收費,請向有關體育總會查詢。
入讀資格
/ 報名方法
- 參加者須先完成運動專項課程 (包括乙至丁部)並由體育總會推薦,方可報讀運動通論(甲部)課程;
- 所有參加第二級或第三級運動通論(甲部)課程之教練須成功完成之前一級的所有課程(即甲、乙、丙及丁部);
- 報名詳情可向所屬體育總會查詢。
- 所有成功報讀運動通論(甲部)課程的學員都必須符合出席要求方合資格參加有關考試 - 「出席及考試政策」
經濟援助計劃 (由2006年4月1日起生效)
- 計劃旨為資助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投身運動教練行業的參加者而設,對象是參加第一級運動通論(甲部)課程的人仕。
- 申請者須符合下列所有要求方可獲發回全數學費:
- 現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惠者; 及
- 成功完成運動通論(甲部)課程並考試合格
- 申請人須於開課前最少三個月把填妥之報名表格(CAP/FAS/2006)及有關證明經濟困難之文件認證副本寄交至教練培訓部審批。此計劃全年接受申請。
申請表格
獎學金計劃 (由2006年4月1日起生效)
- 計劃旨為獎勵教練於各級別的運動通論(甲部)課程中有突出表現。
- 每年將根據運動通論(甲部)課程的考核成績,選出三位在各級別中獲取最優異成績之教練。
- 優異者須於考試評核中獲得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分數。
- 得獎者會獲頒發優異證書及書卷以示鼓勵。
豁免制度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
- 由2006年1月起,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ExForm/07),連同有關學歷證明文件之認證副本(如:證書/文憑、成績單等)及不可退還之行政費/評審費,寄交至教練培訓部審理。
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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